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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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葡萄京官网大连市分企业与东马京燕(大连)食品贸易有限企业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新葡萄京官网大连市分企业与东马京燕(大连)食品贸易有限企业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新葡萄京官网大连市分企业与东马京燕(大连)食品贸易有限企业于2022年3月9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新葡萄京官网大连市分企业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和费用等)依法转让给东马京燕(大连)食品贸易有限企业。基于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新葡萄京官网大连市分企业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已转让的事实。
东马京燕(大连)食品贸易有限企业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其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马上向东马京燕(大连)食品贸易有限企业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蔡亚男15509850193 王女士0411-83703876
新葡萄京官网大连市分企业
东马京燕(大连)食品贸易有限企业
2022年3月24日
债权清单
基准日:2018年5月24日 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名称 | 借款合同 | 基准日债权本金 | 基准日债权利息 | 代垫诉讼费用 | 担保人及担保合同 | 法律文书 |
大连保税区富得化工有限企业 | 2015信青银贷字第001736号 | 14,999,999.27 | 1,583,714.84 | 61,960.00 | 1、大连富得包装材料有限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2015信青银最保字第001736-1号; 2、李铁军《最高额保证合同》2015信青银最保字第001736-3号; 3、大连泰利丰塑料包装材料有限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2015信青银最保字第001736号; 4、潘昕《最高额保证合同》2015信青银最保字第001736-2号。 | 《民事调解书》编号:(2017)辽0202民初3296号 |
大连富得包装材料有限企业 | 2015信青银贷字第001740号、2016信青银贷字第002170号 | 61,567,690.04 | 6,207,720.57 | 176,930.39 | 1、大连保税区富得化工有限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2015信青银最保字第001740号; 2、潘昕《最高额保证合同》2015信青银最保字第001740-1号; 3、李铁军《最高额保证合同》2015信青银最保字第001740-2号; 4、大连泰利丰塑料包装材料有限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2015信青银最保字第001740-3号。 | 《民事调解书》编号:(2017)辽02民初101号 |
合计 | 76,567,689.31 | 7,791,435.41 | 238,89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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